各旗区乡村振兴局,各科室、机关党委、二级单位:
为有效落实机构改革成果,实现政府机构职能的优化调整提升。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开展了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1.《鄂尔多斯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两个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
附件: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12月16日
附件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发文字号 |
文件标题 |
理由 |
1 |
鄂扶办发〔2017〕40号 |
关于加强产业精准扶贫的指导(试行)的通知 |
废止,内容不适用 |
1 |
鄂扶办发〔2017〕102号 |
鄂尔多斯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
废止,内容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