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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作者:杨伟   来源: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12-13 08:34
  按照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现就市乡村振兴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政治站位。市乡村振兴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制定了《干部教育学习制度》,把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到学习范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领会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党组中心组集中全年集中学习法律法规4次以上;通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周列会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6次。全面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保证依法治市工作有人抓,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制定《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个相关科室和事业单位,督促有关科室认真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法治政府队伍建设。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加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同时把组织和指导机关工作人员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重点加大乡村振兴法规政策学习,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2000余本,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农办举办“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工作专题研究班”“《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题培训班”,通过召开专题培训、研讨、赴外地考察学习等方式累计培训各级干部5100多人次。加大交流学习力度,9月上旬市旗两级乡村振兴局组成调研组,赴通辽市、乌兰察布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进行了考察学习,使大家熟悉掌握相应法律法规,并在实际工作中学以致用。推进干部学法考法,组织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学习考试,目前机关干部职工参学率达到了100%。
  (二)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整顿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系统清理重复考核、多头检查问题;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组织的会议不超过2020年,严格按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切实控制文件规格,减少文件数量,压缩文件篇幅,提高发文质量,加大扶贫舆情监控,积极营造良好氛围;依法解决煤炭领域违规出让资金损失追缴,分管领导出庭应诉2次。 
  (三)认真开展法制社会建设。梳理涉及部门重大不稳定问题清单共计4条,分别落实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保障建党100周年信访安全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市扶贫办2021年县处级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安排》,认真开展信访接待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利益诉求,有效防范化解社会风险矛盾。按照平安鄂尔多斯建设责任分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全市7个旗区完成“防贫保”政府代缴,投入资金 513万元,赔付14.2万元;6个旗设立“防贫保障基金”,现存资金2070 万元,覆盖全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和部分普通农牧户,赔付303万元。11月18日,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市红十字会等部门举办了内蒙古鑫和资源投资集团为全市脱贫人口、易返贫人口捐赠活动,共捐赠了8千台价值1千万元的生物质取暖炉。
  (四)认真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认真落实党组法制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对《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鄂尔多斯市乡村振兴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进行研究部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内容,党组书记年内讲法制课1次。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学习力度,在张贴《民法典》宣传画的同时,开展集中学习一次。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知识问答题系列13期、“八五”普法知识系列19期、乡村振兴促进法解读4条,确保学法用法实效。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时报送本单位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在2021年清理过程中,配合市政府完成了文件清理工作,提出了清理意见,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已过,不再继续施行的,予以失效。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单位政务网站及新媒体平台管理、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编审发”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确保所属平台不出现网络不良信息及不规范表述。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的网络安全保护,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按照要求对2021年度预算、决算进行公开,全年公开各类规范性文件2件。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年内所有的项目计划安排和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全部按规定进行公示公告。
  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权利落地落实
  全面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广泛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代市委政府起草完成《鄂尔多斯市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全面加强实施意见的落实力度,一是加大脱贫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力度,巩固好脱贫成效。目前全市共有监测对象231户550人,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动态清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二是加强衔接资金落实力度。累计落实各级衔接资金4.83亿元,针对资金使用全年累计调度17次、通报4次。三是扎实推进产业振兴和就业帮扶。大力推广“党支部+龙头企业+合作社+农牧户(贫困户)”等产业发展模式,累计带动农牧民48253人次,脱贫户1841人次。全市务工就业总人数2928人,其中公益岗位安置脱贫人口1475人。四完善组织领导体系。推动市旗两级扶贫办重组为乡村振兴局,全面推进机构队伍衔接。 五是加强工作落实督查力度。9月中旬对全市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并及时反馈问题督促落实整改。11月中旬对各旗区巩固脱贫成果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明年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领导。充分发挥各科室职能优势,结合职责范围,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继续通过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周列会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学习;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及廉政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组织好干部职工在线学法和各项学法考试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努力提升全体干部法律知识素养。
  (三)进一步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载体。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新要求,积极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工作,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乡村振兴政策措施落实紧密结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一系列政策法规宣传到位、落实落细,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