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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8-05-22 18:18

目录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2018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一部分  本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的方针、政策。  
   承担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的安排、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总结等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财政扶贫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审核上报工作及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督促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管理有关扶贫项目。     
   负责研究制订社会扶贫规划,负责市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考核,对旗区直机关、各大企业包扶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扶贫捐赠,协调扶贫交流工作,募集扶贫基金等。承担开展有关国内、国际扶贫交流与合作和有关扶贫方面的横向经济协调的职责。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全市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数量和全市的扶贫标准。负责拟定、调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的数量、范围。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移民扶贫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  
   承担组织制订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职责。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承办国务院扶贫办、自治区扶贫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处级建制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办共56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29人、非在职人员2人。根据办内具体业务职能分六个科室:人事秘书科、项目管理科、社会扶贫科、移民扶贫开发科、革命老区建设科、规划审计科。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4842.34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426.1617 万元,增长2.96%,增加主要是由于扶贫资金巩固扶持,总体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包括已退出和新识别的人口),2018年健康扶贫大幅增加

支出预算14842.347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26.1617万元,增长2.96%,增加主要是由于扶贫资金巩固扶持,总体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增加(包括已退出和新识别的人口),2018年健康扶贫大幅增加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我办预算收入14842.34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842.3475万元,占比100%;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预算支出14842.3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32.3475万元,占比4.93%;项目支出14110万元,占比95.07%

主要用于“机构运转、项目管理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扶贫培训宣传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4842.347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842.3475万元,我办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69.90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9.587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医疗。

3、农林水类14509.40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生产发展、社会发展、扶贫贷款奖补和贴息、扶贫事业机构及其他扶贫支出。

4、住房保障类33.446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152万元,比上年减少2.88万元下降71.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0.192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8万元,下降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88万元,下降75%。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的改革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5.5927万元,比上年增加5.9928万元,增长7.5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公务用车的改革

五、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办无政府采购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转移支付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共有车辆2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0、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扶贫办市本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