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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本级)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9-18 17:05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承担研究拟订全市扶贫开发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的安排、指导、督促、检查、评比、总结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财政扶贫项目的规划、论证、筛选、审核上报工作及扶贫资金分配方案,督促检查扶贫资金的使用,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监督,管理有关扶贫项目。负责研究制订社会扶贫规划,负责市直机关定点帮扶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考核,对旗区直机关、各大企业包扶工作进行指导,组织扶贫捐赠,协调扶贫交流工作,募集扶贫基金等。承担开展有关国内、国际扶贫交流与合作和有关扶贫方面的横向经济协调的职责。负责外资扶贫项目的引进、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调整全市农村牧区贫困人口数量和全市的扶贫标准。负责拟定、调整扶贫工作重点地区的数量、范围。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移民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市扶贫开发统计与监测工作。承担组织制订全市扶贫资金项目年度计划的职责。参与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资金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务院扶贫办、自治区扶贫办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处级建制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办共58人,其中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29人、非在职人员2人。根据办内具体业务职能分六个科室:人事秘书科、项目管理科、社会扶贫科、移民扶贫开发科、革命老区建设科、规划审计科。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4,416.19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718.04万元,收入决算合计718.04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3,698.15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95.02%。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资金直接由市财政划拨到旗区。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97.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18.0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9.03万元;支出总计897.0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50.8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60.46万元,下降28.70%;支出总计减少360.46万元,下降28.70%。主要原因:较上年本年加快了资金支出,使得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718.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64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0.40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87万元,占65.40%;项目支出258.37万元,占34.6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96.6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9.03万元;支出总计896.67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50.4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360.86万元,下降28.70%;支出减少360.86万元,下降28.70%。主要原因:较上年本年加快了资金支出,使得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4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87万元,占65.40%;项目支出258.37万元,占34.6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7.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2.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6.59万元,津贴补贴135.21万元,奖金10.34万元,社会保险缴费30.9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7.98万元,离休费14.75万元,退休费8.61万元,住房公积金57.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14万元,较上年减少184.91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用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带薪休假取消;公用经费75.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85万元,手续费0.07万元,邮电费1.24万元,差旅费5.55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劳务费0.28万元,工会经费1.68万元,福利费5.4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6万元,其他交通费57.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8万元,较上年增加8.8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的改革。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40万元,完成预算的90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21万元,完成预算的943.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的99.0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本年度购买公务用车一辆;已退出的贫困人口持续扶持,下乡次数增多。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36.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1万元,占99.50%;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占0.5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6.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62万元,用于新购置一辆公务用车支出,车均购置费19.60万元,较上年增加19.6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制度的实施,公务需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59万元,用于巩固已退出的贫困人口持续扶持入户走访,车均运维费5.50万元,较上年减少14.06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中央规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9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25人次。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扶贫办和旗区扶贫办,外地媒体记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42万元,比2016增加8.81万元,增长13.20%。主要原因是:在扶持新识别的贫困人口的基础上,中央自治区脱贫攻坚要求对已退出贫困人口持续扶持,原有的扶贫政策不撤,总体上本年扶贫人数增加,下乡次数越来越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比2016减少43.00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采购项目已结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2016无增减;一般公务用车2辆,比2016年无增减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嘉      联系电话:0477-8588468 

     附件: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