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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任佳   来源: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09-18 15:13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机构运行信息表

  一、部门职责

  1. 开展扶贫开发相关政策研究,会同相关部门拟订行业扶贫开发政策;拟订全市扶贫开发工作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指导贫困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协调解决扶贫开发中的重要问题。

  3. 组织开展全市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扶贫开发信息监测和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工作。

  4. 负责扶贫项目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承担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工作。

  5. 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协调党政干部包联贫困户,组织开展扶贫工作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6. 贯彻落实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确定和调整扶贫工作重点苏木乡镇、嘎查村的数量、范围。

  7. 承担扶贫开发督查检查和考核工作。

  8. 承担组织、协调和指导鄂尔多斯市革命老区建设工作,负责拟定革命老区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9.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和办属事业单位决算。

  1. 鄂尔多斯扶贫开发办公室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为处级建制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全办共54人,其中在职人员22人、离退休人员30人、非在职人员2人。根据办内具体业务职能分七个科室:综合科、政策法规科、规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社会扶贫科、考核评估监督科、机关党委。鄂尔多斯市革命老区发展中心为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所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共有在职人员9人。

  2.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鄂尔多斯市革命老区发展中心

  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5203.52万元,收入预算合计1012.35万元,收入决算合计1012.35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14191.1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已由财政局转移支付到相关项目实施旗区及部门。

  二、关于2019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184.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012.4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72.43万元;支出总计1,184.84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4.8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05.68万元,增长21.00%;支出总计增加205.68万元,增长21.00%。主要原因:脱贫攻坚期间按照上级要求我市财政扶贫资金实现逐年递增。。

  (二)关于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01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2.3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7万元,占0.00%。

  (三)关于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14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76万元,占55.40%;项目支出513.19万元,占44.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83.5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1.19万元;支出总计1,183.5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33.98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05.82万元,增长21.10%;支出增加205.82万元,增长21.10%。主要原因:脱贫攻坚期间按照上级要求我市财政扶贫资金实现逐年递增。

  (五)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49.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38万元,占55.40%;项目支出513.19万元,占44.60%。

  (六)关于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5.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8.11万元、津贴补贴192.68万元、奖金9.82万元、绩效工资19.7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64.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39万元、住房公积金33.78万元、离休费16.03万元、退休费33.68万元、抚恤金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较上年增加64.8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的变动,二是应休未休假补贴的增加;公用经费81.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5万元、印刷费0.67万元、邮电费1.09万元、差旅费1.77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3.64万元、福利费7.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6.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较上年减少5.64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七)关于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3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3.64万元,完成预算的45.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9.9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8万元,完成预算的45.0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9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83.30%。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3.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8万元,占98.80%;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占1.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48万元,用于脱贫攻坚期间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保养费用及检车费,车均运维费13.48万元,较上年增加5.80万元,增加75.40%,主要原因是全市脱贫攻坚整改年,分别进行三轮排查,进村入户发现问题增多,下乡次数多,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16万元,接待3批次,共接待18人次。主要用于自治区对贫困户进行三次调研、绩效评价及梳理了解。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增加0.16万元,增加0.00%,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对贫困户进行三次调研、绩效评价及梳理了解。

  (八)关于2019年度政府性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财政厅组织对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管理,通过绩效自评,我单位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我单位将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告中反映扶贫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

  项目名称

  扶贫工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浩日乐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资金情况(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0

  70

  70

  20

  100%

  20

   其中:财政拨款

  70

  70

  70

  

  100%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

  年度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期间产生的工作经费、主要包括检查验收、档案管理、办公设备、公告公示、招标采购、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面的使用,以及发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印刷费、培训费、评审费等方面的支出。

    全年开展公务车辆维修6次,有效确保公车运行;开展宣传工作4次、业务培训8次,培训和宣传覆盖旗区、乡镇比例达到了100%,有效提高了扶贫干部、驻村干部等扶贫一线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进一步激发了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圆满完成了年度计划目标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宣传工作批次

  >=2次

  4次

  公务用车维护次数

  >=3次

  6次

  开展业务培训次数

  >=3次

  8次

  质量指标

  培训覆盖旗区、乡镇比例

  >=90%

  100%

  宣传工作覆盖机关和旗区、乡镇比例

  >=100%

  100%

  时效指标

  举办培训时效

  2019年12月30日前

  全部完成

  开展宣传时效

  2019年11月30日前

  全部完成

  成本指标

  培训和会议的餐饮、住宿、材料、场地等费用(每人/每天)

  <=400元/人

  270元/人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留存会计管理档案

  规范完整

  规范完整

  进一步指导规范扶贫项目资金管理

  效果显著

  印发了《鄂尔多斯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促进扶贫培训人员业务水平提升

  长期

  长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培训人员满意度

  >=90%

  99%

  注:各地请根据实际情况,从上述绩效指标中选择适合的填报(可结合已下达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指标),也可自行增加或适当调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66万元,比2018年减少8.05万元,降低10.20%。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各项经费支出。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0.8万元、邮电费1.09万元、差旅费1.77万元、维修(护)费0.13万元、公务接待费0.16万元、工会经费2.86万元、福利费5.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5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8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54万元,比2018年增加50.34万元,增长262.20%,主要原因是:采购了视频会议系统,更新了老旧办公自动化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1.63万元,比2018年增加182.63万元,增长629.80%,主要原因是: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培训服务及鄂尔多斯市广播电视台宣传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主要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主要用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18年增加0.0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累积的事业基金(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嘉    联系电话:0477-85881159

   附件: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相关表.xls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