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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二)——监测对象和范围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11-30 15:28

  第二部分 监测对象和范围

  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群体。工作中,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同时对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家庭进行重点关注。

  监测范围上,综合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三个方面的情况。收入以2020年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也就是6000元)为2021年全区防止返贫监测底 线,2022年起综合全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等因素,每年调整一次。支出以家庭合规自付支出是否影响家庭基本生活作为监测标准。合规自付支出指除生产经营性支出以外的其他必须刚性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医疗支出、住房支出、安全饮水支出和财产损失五种情形。用一个公式计算就是:监测对象应纳入监测范围收入=人均纯收入+人均理赔收入-人均合规刚性支出≤6000元。在这里要区分几种情形,对于公式中人均纯收入≤6000元的脱贫户,要纳入脱贫不稳定户、而一般农牧户则纳入边缘易致贫户、而对于人均纯收入大于6000元的脱贫户和一般农户则要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包括适龄少年儿童失学辍学、医疗支出较大存在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唯一住房损毁或成为危房以及未达到饮水安全标准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家庭成员中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大中型企业正式员工、拥有机动车、在县城或集镇购置有商品房等八类情况的则不能纳入监测范围。对上述人群不搞“一刀切”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防止规模性返贫。各相关部门要制定《防止规模性返贫工作预案》,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