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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六)——强化组织保障

作者: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发布时间:2021-12-07 16:17

  第六部分 强化组织保障

  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要求各盟市、旗县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成立乡村振兴专班履行工作专责,旗县要落实主体责任,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做好核查走访、数据采录、动态管理、民主公开等工作。在落实部门责任方面,要求各级乡村振兴部门承担牵头职责,教育、民政、住建、人社、水利、农牧业、卫健、林草、医保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建立健全五大工作体系:建立重大事项逐级上报机制、建立防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每季度通报机制、构建数字化监测体系。在提高保障能力方面,各盟市、旗县制定出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具体实施办法,健全监测、帮扶和评估体系,在嘎查村成立村级监测小组,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强化政策支持方面,对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以及主动参与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的企业、个人及其他组织,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减免、信贷支持、行政事业费用减免等政策。在严格考核评估方面,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成效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和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在减轻基层负担方面,要求进一步完善监测对象基础数据库,优化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利用信息资源,不重复建设,避免重复填表报数采集信息,防止层层加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