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新媒体

当前位置:首页>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治区级

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冯任飞解读《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6-10-24 11:31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了让公众深入理解《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任务,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冯任飞接受了内蒙古日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
  冯任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政务公开工作更加重视,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四中全会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四公开”拓展为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五公开”。今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具体任务,同时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布小林主席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责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负责起草《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意见》、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央、自治区关于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部署和要求,并吸收借鉴了其他省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先后3次书面征求了各盟市和自治区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所提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
  记者:《实施意见》包含了哪些重要内容,对今后一个时期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
  冯任飞:《实施意见》共分8个部分、24项。一是提出了工作的总体要求。政务公开工作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五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确定了阶段性工作目标。2016年要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到2018年,各项工作取得新突破,基本实现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到2020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三是明确了重点工作任务。包括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全程公开、扩大政务开放参与、加强政策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和拓展政务公开渠道六项工作任务,便于各级政府和部门操作执行。四是细化了程序规范。对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重点内容、工作程序以及时限要求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实施意见》既有对以往政务公开部署的深化和延续,又吸收了实践中摸索总结的经验和做法,有很多创新的内容,特别是对“五公开”的范围、内容和要求予以明确和细化。推进决策公开,就是要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规范了决策草案和依据公开、听取公众意见、各界代表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政府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公开四个重点环节的程序要求,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推进执行公开,就是要加强对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共资源配置、预决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信息公开,让群众了解政府的工作成效,增强各级政府抓落实的执行力,确保各项政策执行到位。推进管理公开,就是要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真正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阳光下运行,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推进服务公开,一方面要加强实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另一方面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加快建设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同时,还要加大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网上办事服务。推进结果公开,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及时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同时,还要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记者:在老百姓普遍关心的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方面,《实施意见》有哪些具体的要求?
  冯任飞:《实施意见》对解读回应工作从四个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责任。政策解读遵循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要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宣讲解读。政务舆情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还明确了不同情形下回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二是明确内容。要增强解读工作的针对性,重点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新旧政策差异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在政策执行过程中,还要密切跟踪舆情,持续开展解读工作,及时解疑释惑。三是明确方式。要做到同步解读,即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要同步组织、同步安排,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同步审签;要建立解读队伍,发挥参与政策制定和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学者的作用,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解读,增强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四是明确时限。要及时回应,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记者:在进一步畅通和拓展政务公开渠道方面有哪些措施?
  冯任飞: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府公报建设。通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的建设管理运维水平,使之成为更加全面的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强化政府公报的权威发布功能,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二是发挥新闻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的积极作用。同时,着力打造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根据受众特点和需求,主动设置议题,加大新媒体发布政府权威信息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新媒体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比如,自治区政府已于去年开通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平台,方便群众第一时间了解自治区政府的重要政务信息。
  记者:我们注意到,《实施意见》在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方面作了新的规定,请您介绍一下。
  冯任飞:这方面主要是抓好四项工作。一是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系统梳理不同层级行政机关公开权限和职责,特别是对涉及权力、资金、民生、监管等方面主动公开标准要不断细化。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审公文时,要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全文公开、删减后公开、不予公开)、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面意见,随公文一同审批。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提高办理质量,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要。三是建立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和定期审查机制。各地区各部门每年都要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修订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切,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每年要对不予公开的信息以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当公开而未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公开,可由依申请公开转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主动公开。四是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各部门不予公开的事项和依据,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保密审查责任,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记者:《实施意见》印发后,政府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落实?
  冯任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牵头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领导责任。二是明确主管部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办公厅(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公开和指导双重职责,在做好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全系统及所监管的行业办事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三是加强教育培训。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自治区在3年内将对全区各级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四是强化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在绩效考核体系中的权重不低于4%,并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定期对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并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宣传解读力度,让群众知道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清楚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权利。通过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