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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27 14:54

2013年,我办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邓小平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扶贫开发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我全市政务公开要点,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工作力度,加大电子政务建设步伐,提升政务公开水平。现将我办201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多措并举,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依托扶贫办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今年,我们把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信息网作为市扶贫办政务公开的重要途径,及时更新上传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项目信息等政务信息资源87条。  

(三)密切联系新闻媒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邀请内蒙古日报社,鄂尔多斯市电视台、鄂尔多斯市日报等媒体对全市扶贫工作会议等进行了重点报道。 

(三)切实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公开工作。一是对扶贫开发整村推进村建设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在贫困嘎查村内要公布建设项目内容、金额等,建成后设立永久性标志牌,保证公平公正透明。二是对市级财政扶贫项目,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并将项目发布在了市扶贫办门户网站上,供群众监督。三是加大对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今年重点对《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共计向发放宣传册1000册。 

二、领导重视、制度健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明确职责。办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鄂尔多斯市扶贫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办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作用,明确公开政务事项,明确相关人员职责,结合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层层分解,具体责任到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章立制,强化管理。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我办在往年制定一系列相关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实际对这些规章制度不断进行补充完善。继续完善《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鄂尔多斯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之更加符合我市扶贫开发政务公开工作实际,防工作漏洞,促工作开展。在制定完善制度的同时,及时组织办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要求做好落实,使大家真正树立政务公开意识,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长期性和重要性,自觉地在思想和行动上统一到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上来,积极主动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遵循原则,及时公开。我办严格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及时通过网站、报纸、电台、广播等形式予以公开。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我办将相关政务公开内容及目录进行逐项逐条的公开,以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务公开成效显著 

(一)政务公开与廉政建设相结合。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的公开透明是我办机关以及全市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方面,全市扶贫系统每年都要将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数量、项目安排情况向当地群众公布,每年实施的扶贫项目资金要在项目嘎查村挂牌永久公示,让群众广泛参与监督,既树立了扶贫开发良好形象、扩大了扶贫开发影响,又保证了扶贫系统干部在资金分配、使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扶贫政策,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促进了扶贫系统的廉政建设。 

(二)政务公开工作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我办干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与贫困地区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公开政务事项,认真解答政策咨询和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不仅增进了扶贫干部与基层群众之间的感情,而且转变了全办干部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了为民执政宗旨意识,促进了机关干部队伍自身思想政治建设。 

(三)政务公开与加强扶贫业务相结合。扶贫开发工作面向基层,工作对象是广大老百姓,我们深刻认识到建立一个覆盖全市的扶贫开发政务公开网络,让贫困人口了解扶贫政策和信息,对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十分重要。一是注重加强对整个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切实做到统一规范、信息畅通。要求各级扶贫部门都要将扶贫资金的分配、使用数量、项目安排情况向当地人民群众公布,让群众参与监督。二是注重加强对整个扶贫系统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求各旗区扶贫部办和机关科室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定一名信息员,专门负责准确、及时、全面地上报扶贫信息,推动我市扶贫开发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三是注重加强对整个扶贫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举办培训班,对执行信息报送程序、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内容、把握上报信息时效性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提出了要求。